在全市人大法治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2024-08-12 373

在全市人大法治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国家机关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其中,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大监督,是国家机关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最具权威的监督。为更加有效地发挥人大监督在地方国家机关监督中的“龙头”作用,推动解决各类监督之间衔接不畅、合力不够、刚性不强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1+N”联动监督机制建设,着力发挥人大监督与监察、检察、审计、行政审判、行政执法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效应,致力于打造法治监督共同体,以高质量法治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因势而谋,构筑法治监督“共同体”。**市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起精心谋划、研究推进“1+N”联动监督机制建设,与监察、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审计等机关共同构筑法治监督共同体,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党中央和省委有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省委出台文件就加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推动法治监督共同体建设,构建“1+N”联动监督机制,是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和法治监督共同体建设的具体举措。人大监督工作有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对推进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调机制。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行业部门监督等贯通协调机制的系列意见,着力构建同向发力、同步协调、同频共振的监督格局。促进依法行政有需要。随着全社会法治理念的日渐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管理治理、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依法治市工作持续深化,地方国家机关法治监督水平不断提高,但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构建“1+N”联动监督机制,能够集中力量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老大难”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顺势而为,跑出联动监督“加速度”。**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市中扛起使命担当,会同监察、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审计等机关,创新性推出“1+N”联动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各类监督之间衔接不畅、合力不够、刚性不强问题,形成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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