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2024-02-26 387

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也要把不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从中央党内法规层面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范,为做好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2022年8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也都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对于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树立鲜明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各地情况看,有不少地方也结合各自实际,专门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实施细则。以我市为例,2018年6月,出台《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2023年5月,又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从实践效果上看,有些制度设想还没有达到预期,需要基层加强有效探索、抓好转化运用。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核心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通过定责任优机制、定标准优导向、定细则优流程,有效地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切实把《规定》提出的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把握“能上不能下”问题的现实表现

中央层面的《规定》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保障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推进干部“能下”还存在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无功也无过”的心态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干部“下”有多种渠道,包括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其中,问责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到龄退休等都已基本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当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何认定并进行组织调整的问题。比如,相关规定办法都对各类“下”的情形作了细化明确,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形表现相对容易判别认定,这是因为有配套的刚性条款约束,但如何认定“选择躺平、碌碌无为”“不惹是生非但也于事无补”等情形,裁量的标准可能还有弹性空间,不同阶段、不同情境也可能导致出现同一类情形而认定结果存在差异的情况。如果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精选留言
我要留言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链接地址:http://www.bijianjiayuan.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73589.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