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06-27 390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2023年1月,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通过验收,成为目前贵州省唯一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也是至今全国通过验收的23个实验区之一。作为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如何将非遗更好地进行保护、传承与发展,让非遗最大化释放出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对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振兴、推动民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成效

**州境内拥有侗族大歌、苗族飞歌、侗族刺绣、苗族蜡染、苗族银饰等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非遗,是**州历史文化的代表,更是推动**州快速发展不可多得的优势资源。近些年来,**州多措并举,非遗保护与传承取得以下成效。

(一)整体性保护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区域保护。**州围绕“三山”“三江”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实施跨县域非遗项目整体性保护工程,从而更好地保护非遗存续空间,优化文化生态。二是加强载体推动。2015年以来,**州相继开展苗年、侗年、姊妹节、“**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侗族大歌百村歌唱大赛”等节庆和赛事活动,以节庆支持、赛事激励的方式增强群众文化传承的自信心和自觉性,推动侗族大歌、苗族飞歌、苗族古歌、侗戏等非遗项目的整体性保护。三是非遗名录申报得到提升。**州现有人类非遗代表作1项3处、国家级非遗56项78处,数量位居全国同级地州市首位;省级非遗218项307处,居全省第一;州级非遗329项417处,县(市)级非遗1590项。截至2023年12月,**州有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级3处、省级23处、州级26处。

(二)生产性保护取得新成果。一是**州在全国率先启动首批州级非遗传承人群的申报认定工作,激发非遗传承群体的积极性。2017年,**州创造性出台了《**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解决侗族大歌、苗族飞歌等集体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群认定难的问题。二是推行易地扶贫搬迁“非遗随人走”政策,使传承有持续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州实施了30多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并在搬迁安置点建有芦笙场、非遗展示馆、非遗扶贫就业工坊39个,组建了40余支非遗传承队伍,将原住地文化搬入新的社区,并积极开展非遗传承活动,让“指尖技艺”真正转化为“指尖经济”。三是推广“非遗+”减贫模式,实现人民群众就业增收,有效推动产业振兴、脱贫致富。积极探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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