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宽农村融资担保渠道问题与研究
2024-03-26 373

关于拓宽农村融资担保渠道问题与研究


一、我国农村融资担保现状

(一)现存模式

我国现行农村融资担保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实物为主的担保,主要是对农户财产的抵押或质押,另一种是保证人的担保或者是担保组织的担保,主要是农户联保和担保机构保证担保。

关于实物担保模式,《民法典》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拥有抵押贷款的权限,从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可以看出,进一步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拓宽农村融资担保物范围将是今年“三农”工作的重点。同时,也可以采取质押担保的方式,但在农业领域应用得极少,在农业领域的质押物一般是初级农产品。浮动抵押也是以物的担保的一种模式,但其抵押物的流动性大,我国适用浮动抵押的担保物有农业生产设备、农作物产品、半成品等,新颁布的民法典对浮动抵押也进行了修订,但是由于抵押物也可能是将来的财产,因此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都比较大,一旦出现不可预测的风险,将对金融机构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保证担保模式分为农户联保或担保机构担保的模式。其中,农户联保指的是对于农村地区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农民之间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向当地农村信贷社申请贷款,联保小组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机构担保的模式主要有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

(二)国内部分地区实践经验

本文选取了我国东部地区*省*县、西部地区*市、东北地区*省、中部地区*省*市具有代表性的融资担保模式。

1.**县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

该模式的资金来源主要以当地农民投入的股份为主,县级、乡镇政府投入财政资金作为兜底风险补贴。*县区融资担保的第一大特点在于分级评定信用水平。*县以县、乡、镇三级上下联动开展农民信用评级工作,在每一户设立农民信用档案,通过设立信用评定委员会,对农民信用档案进行评定、分级。随后将分级后的农民信用档案上传至公共共享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根据共享的数据对信用水平不同的农民给予不同的贷款额度。

*县区融资担保的第二大特点是双重融资担保保障。引入农户反担保机制,申请加入的农民首先将缴纳*万元至*万元的入会基金,并且必须引入*~*个农户(属于基金成员)进行反担保。其次是引入了农业保险,申请贷款的农户可自愿投保国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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