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粮食安全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2023-12-23 392

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粮食安全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重要论述,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提出“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基本方略,要求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重要支撑,坚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如同车之双轮、鸟之两翼,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藏粮于地”更是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既为粮食科技大显身手、大有可为提供广阔空间,也为粮食科技创新发展、自立自强创造条件,提供土壤。然而基层调查表明,当前随着乡村全面振兴加速演进,耕地面积减少、耕地宁愿闲置、耕地质量退化等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如有的地方认为同等面积的耕地种植粮食不划算,竟然急功近利种上了花卉苗木;有的地方缘于村民群众外出务工,或到城镇安家就业,宁愿任自家承包地荒芜;有的地方因为大量使用农药化肥,过度向耕地要粮食,导致耕地地力每况愈下,等等。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坚持问题导向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由此,持续深入推进“藏粮于地”战略,要求以解决现存突出问题为抓手,坚决纠正不严格保护耕地,肆意损伤耕地、破坏耕地等行为和现象,在既有耕地面积不减少的同时,更要开源节流,想方设法增加耕地面积,多措并举提高耕地地力,进而把国家粮食安全建立在高水平耕地保护之上,使“藏粮于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严禁耕地“非农化”的基础上,力戒耕地“非粮化”。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明确指出要以“长牙齿”的措施保护耕地,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而之所以三令五申之下仍有地方与村民群众铤而走险,追根溯源则与地方党委、政府没有尽到应尽的主体责任有着密切关联,也与村民群众“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短视行为密不可分。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自觉主动把保护耕地性质和用途的责任担当起来,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整体性布局,坚决不让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更施以严格的考察考核、责任追究机制,把耕地保护成效同政绩相挂钩,让地方党委、政府不敢、不能对耕地挪作他用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其深刻认识到保护耕地人人有责,耕地只能用于粮食生产,肆意他用就是违法违规。要将耕地保护纳入基层综合执法巡察范围之内,一旦发现有耕地挪作他用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严格处罚,坚决防止从众心理、“破窗效应”,推动村民群众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耕地,始终坚持耕地固有的性质和用途。

适时推进村组合并,进一步扩大耕地面积。诚然,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不少地方进行乡村建设规划,有推动村组合并的趋势和倾向,而这正是进一步扩大耕地的良好契机。应该看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之所以耕地无形流失,与村组“摊大饼”式的无限延伸有着莫大关联。乡村建设倡导村庄建筑物与设施集中连片规模建设,但这绝不意味着村庄城镇化,像城镇一样高楼林立,而是为了更好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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