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09-24 405

关于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监察司法委围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行政复议工作为着力点,以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落脚点,扎实开展监督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调研情况

监督调研紧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助力“三个一号工程”的部署要求,采用“三跨三联”方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是跨层级联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先后赴市司法局和*开展实地调研,与部分区(县、市)人大联动开展调研,走进潘火、匡堰等地工业园区倾听企业家意见,走进东柳街道听取小微企业、工商户和新业态经营者呼声,将情况摸清、将问题搞准,提升调研精准度。

二是跨部门联合。会同法院、检察院、信访部门就依法行政信访情况、涉及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司法与行政衔接情况开展细化调研,同时联合财经、城建环资、社会建设等工委开展分项调研,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升调研宽广度。

三是跨场景联通。线上线下相联通,依托基层单元和“*”综合数智应用,广泛听取代表群众意见。坚持内景与外景相结合,聘请专家教授组建案卷评查组,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深入掌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提升调研专业度。

二、基本情况与成效

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发挥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走在全省前列,先后获评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条线成绩突出集体,行政复议创新工作连续两年获全省司法行政项目创新推进奖。一是改革力度大。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市本级和十个区(县、市)行政复议局全部挂牌,构建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应诉的工作模式,实现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建立立案、听证、调解各类工作制度、配套制度20余项,推动复议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二是办案质效佳。创新完善便民为民举措,打造多功能接待窗口,开设网上申请,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发挥便民优势,提高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捷性、积极性,两年来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026件。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办理站位全局、依法规范、严谨细致,坚持把调解贯穿行政复议的全过程,通过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调解,实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连续两年调解成功率超过50%,88.5%的行政争议经过复议后实现定分止争,2023年一季度复议后起诉率6.08%创历史新低,有效推进“案结事了”,实现“三个效果”高度统一。三是探索创新多。在全省首创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打造一站式复议服务综合平台,此举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肯定推广;在全省率先建立复议案件速审速裁工作机制,推动“繁简分流、简案速办、繁案精审”;在全省率先实施行政复议监督员试点和行政复议案件纠错报告制度,推动复议工作提质增效,促进依法行政。四是作用发挥好。把强化服务中心大局落实到行政复议创新实践中,以前瞻式、驻点式服务助推宁波西枢纽交通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宁海清溪水库工程等重大项目提质增速。初步形成复议先行、诉讼后续的总体格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显现,2021年首次实现行政复议申请数超过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2022年复议诉讼比达到1.62、复议案件数增幅列全省第二,今年1—4月复议诉讼比达到1.88.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晴雨表、助推器的地位不断深化。

透过行政复议这一窗口,从调研情况看,我市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新高度。一是制度服务力更优。出台各项助企惠企政策,推行“柔性执法”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国首创“执法正面清单”152制度体系,惠及优质企业近300家,入选生态环境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案例;市商务局出台涉外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化若干措施。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全市四级平台累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27万余人次(件)。市人社局创新推出便民利企“十办五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交易规则合规性审查,切实保护中小经营者权益。二是权益保护力更大。重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尤其注重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入选首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进入全国前三。成立全国首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开出全省首张知识产权违法失信名单。三是纠纷化解力更强。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相关行政争议发案量同比下降62%;健全纠纷化解“网上随时办、全域就近办、简易快捷办”机制,市人力社保局规范监察执法,处理欠薪纠纷18776件,为3.34万名工人追回工资报酬5.3亿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行政复议和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新成效,较好反映了2022年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新跃升: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体责任压得更实;更加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法治意识树得更强;深入贯彻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改革扎得更深;法治实践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果不断涌现,法治基础植得更厚,连续3年在法治浙江考核中居全省第一。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行政复议改革还需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工作成效与改革所向尚有差距。一是社会知晓率还不够高。行政复议工作宣传的力度和深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部分行政相对人不知复议、不会复议,仍然习惯通过上访或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影响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行政复议刚性还不够强。推进“以案治本”的覆盖面还不够广、落地性还不够强,一些部门对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不够到位,对相关改进执法的意见建议落实反馈不够及时。三是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在复议诉讼比持续上升态势下,全市从事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不增反减(从120余人减少为40余人),区(县、市)普遍只有1至2名复议人员,“小马拉大车”的情形亟需改变。

(二)法治营商环境优化还有提升空间。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企业感受没有最满意只有更满意。一是精准服务还需再提升。政府虽然建立了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但在助企政策的精准宣传、直达落地方面还有欠缺。有的对企业原始诉求、真正需求了解不清,未能做到靶向发力,甚至有时导致涉企政策制度目的落空。二是公平服务还需再强化。惠企政策落实中,“大企业红利吃到饱、小微企业政策吃不到”的现象还偶有发生,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关怀还不够,有时还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市场隐形壁垒情况。三是能动服务还需再发力。柔性执法措施执行还不够到位,涉企处罚中存在合法不合理的情形,有时容易造成“办一个案件影响一批企业”的情况。

(三)基层依法行政问题还比较集中。法治政府建设难在基层,问题也集中表现在基层。一是基层执法被纠错率高。在征迁、拆违等某些领域中,越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以及简单粗暴执法等问题还时有发生,辅助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现象较为多见。近两年来,全市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中,乡镇街道占比最高。二是基层执法适应性弱。基层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的多元化发展,特别是对新领域新业态的监管不够细致,比如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监管和处置中,由于顶层设计滞后,有些规定不够细致、明确,导致基层在执法中无所适从,影响执法质量。三是基层执法说理性差。部分行政执法文书对法理、事理的详细阐述不够,未能形成逻辑自洽,对行政相对人的说服力不强,引起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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