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2023-09-01 383

在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各位领导、专家、同仁:

大家好!我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及其识别要素”主题谈一下个人在实践中一些认识看法,不妥之处,请大家包涵和批评指正。

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然边界。关于规范性文件,虽然没有法定概念,但在现行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中却不鲜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设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一章,从所涉内容归结可知,规范性文件不但包含法规、规章,还包含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的决议、决定和一府两院的决定、命令。且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出台、《宪法》的修改,党内规范性文件应运而生、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也呼之欲出,这都进一步丰富了规范性文件的内涵。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只有置于整个规范性文件之中去审视,才能更好理解把握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从而科学划定边界,确保既不越界,也不造成监管的盲区。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精选留言
我要留言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在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链接地址:http://www.bijianjiayuan.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63072.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